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择优推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组织机构
商学院成立“2027届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实施商学院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余剑、魏刚
副组长:胡艳
成 员:陈春、汪瑞、吕沙、吴良平、吴萌、周敏、吕品一
(二)工作小组
组 长:胡艳
成 员:李爽、李恒、吕品一
(三)监督小组
组 长:余 剑
成 员:陈淑华
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党政办公室:028-84480719
三、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下达的28个推荐指标,结合各专业在校生人数、2026届各专业升学(含出国)人数、A类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及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等因素,将指标分配至各专业。分配结果如下:
|
专业 |
推荐名额(人) |
|
会计学 |
5 |
|
会计学(ACCA) |
4 |
|
市场营销 |
3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4 |
|
审计学 |
4 |
|
财务管理 |
7 |
|
财务管理(创新实验班) |
1 |
|
合计 |
28 |
备注:若某个专业的推荐名额未使用完,剩余名额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按总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调剂至本学院其他专业。
四、遴选条件、程序和办法
(一)遴选条件
严格执行学校遴选条件。
(二)遴选程序
自接到学校通知起广泛宣传和动员,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1.2026年9月4日15:00前,学院接受学生申请,审查申请学生的报名条件。
2.2026年9月7日12:00前,学院依据评价办法对审查合格者计算总评成绩并予以排名;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三)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总评成绩 = 综合成绩 + 加分成绩
其中: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 × 80% +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20%
1.前三学年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1)纳入计算的课程范围
参评学生在培养方案修读期限内,所有课程名称及代码一致的课程(包括《美育导论》《信息素养与终身学习》《科技史》等),均须参与成绩计算。但以下三类课程除外:
(a)大学英语课程:因英语四级成绩已作为门槛要求,且A、B、C类班级的教学内容差异较大,故不纳入计算;
(b)文化素质教育类选修课程:因学生选课差异较大,缺乏可比性,故不纳入计算;
(c)自主发展类选修课程:因学生选课差异较大,缺乏可比性,故不纳入计算。
除上述三类课程外,学生修读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内所有其他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即为前三学年的学业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计算规则
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缺考、违规违纪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3.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认定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4.加分成绩
加分成绩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详见《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五、监督与申诉
学生对推免工作各环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监督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将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商学院
2026年9月3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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