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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专业调整考核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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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入商学院的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202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商学院经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成立了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小平、伍琴

成员:丁明鲜、钟亚秋、刘娅、胡艳

(二)工作小组

组长:丁明鲜

成员:钟亚秋、陈春、吕沙、汪瑞、吴萌、吴良平、周敏、吕品一

二、报名条件、接收人数

(一)报名条件

1.普通类非定向培养全日制本科学生(定向培养包括高端技术技能型专业学生、公费师范生、中外联合培养学生以及其他定向学生等)。

2.已参加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末转专业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3.大学期间已修读课程无补考记录。

(二)接收人数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每个专业均可接收10人。

2.会计学(ACCA方向)2023级可接收6人,2022级不接收。

3.财务管理创新实验班不接收。

三、考核方式与录取办法

(一)考核对象

依据学校规定和学院报名条件,学院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大学数学(三)2,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综合面试:100分,占综合成绩40%。

(三)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且笔试或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时间安排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商学院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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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