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2023年5月20日(周六)、5月21日(周天)举行商学院学术硕士(企业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和专业硕士(MPAcc、MAud)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
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宣布答辩注意事项,提醒同学答辩陈述时间、内容,答辩回答问题规范,答辩具体流程等。
3.各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根据论文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5分钟,需有PPT)。
4.答辩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答辩委员可针对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答辩后修改的要求(共约15分钟)。
5.所有学位申请人答辩完后休会,学位申请人及列席人员退场,答辩委员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形成决议(对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答辩委员会对其是否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形成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议须明确答辩分数。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附件1: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答辩前七天发布在网上).xlsx (0.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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