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校内学术学位导师和校内(外)专业学位导师申请人资格进行审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现将表决通过的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电话84480712
商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