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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教工四支部学习党内有关工作条例主题党日活动
时间:2021-10-15 09:26:36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查看:434

 2021年10月14日中午12:30,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在成龙校区行政楼306开展主题为“学习党内有关工作条例”的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内容,本次活动由支部书记胡艳同志主持。

 胡艳首先向与会党员同志们解读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共八章37条,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有关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内容全面,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并对党支部的工作原则提出要求,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并提出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并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细化内容和程序。紧接着,胡艳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细则,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该《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将该《条例》精神理解透彻,才能更好地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然后,胡艳书记从加强党员教育的原则、基本任务等方面进行了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让党员同志们深刻认识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必须坚定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而把握党员发展质量,提升党员整体素质,是筑牢党建基石的重要保障。

学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相关内容后,参会党员纷纷发言,就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提出自己的看法。吕沙同志讲道,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了我们对党史的系统把握,我们教师党员要以《条例》的学习为契机,充分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先辈传给我们的接力棒,只争朝夕,奋发作为。梁利辉同志认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党的建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与会党员一致认为,要严格恪守《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只有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党,持之以恒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始终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才能让党的组织体系真正坚不可摧,拥有无穷的力量。教工四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指引,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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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