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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有关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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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尤其是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级教学督导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校教字〔2011〕7号)要求组织开展院级教学督导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教学工作督查、听课评课、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学院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与更新,加强内部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院级教学督导的听课、评课工作覆盖到每一位承担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每位教师被院级教学督导听课的次数不得少于1次,并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附件1),交由学院教务办存档。

二、同行评价工作

学院组织本所有担任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开展教师同行评价工作,具体如下:

1. 同行评价原则上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以同一教研室的同行教师相互听、评课为主要形式完成。

2.每位讲授全日制本、专科课程的教师均应参与教师同行评价

3. 为了保证教师同行评价的参与面,每位教师在本学期被同一位同行教师听、评课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同时,每位教师被教研室安排同行教师听课不得少于4次。

4. 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应听其他同行教师授课3-5节,并认真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用)》(附件2),交由学院教务办存档。

5. 鼓励各教研室实施集体听课、评课和研课制度,通过集体听课、共同研讨等形式,结合同行评价活动实施,组织开展主题教研活动,集体研究并解决本教研室在本科教学尤其是各课程教学中面临的问题,交流相关教学经验,共同探索教学内容的更新机制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中层干部随机听课

在做好院级教学督导以及同行评教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中层干部的积极作用,努力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 安排学院中层干部积极深入课堂、实验室等教学一线,采取随机检查教案、实验报告等教学文件、随机听课并听取学生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秩序的监控,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师考核、奖惩与聘用的重要参考信息。

2. 学院中层干部每月至少4次深入教学一线进行随机听课,并在做好听课记录,相关材料留存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 重点加强对中青年教师上课情况的检查,帮助中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4. 结合院级教学督导、同行评教以及学生评教等情况,对问题较为突出、反映次数较多的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复查,找出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协助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对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培养质量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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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