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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良师,启迪人生——记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2015级本科生导师制启动仪式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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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 月26日13点整,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落实《四川师范大学2014-2020年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2015级本科生导师制启动仪式于C101教室隆重举行。出席此次启动仪式的领导及老师有:商学院党委书记武生均,商学院副院长张莺迁,商学院副院长吴畏,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梁横江及37名优秀导师。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试点本科生导师制,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全员教书育人机制,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进而满足学生不断增长的个性化成长要求,进一步落实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我院办学水平。

    首先,由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梁横江庄严宣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她从导师总则、组织领导、导师聘任、导师职责、导师工作方式、导师待遇与考核、附则共七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导师制的运行模式,指出了导师制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她在实施意见中强调,导师应坚持能力与责任并重的原则,以学生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专业发展、能力培养和就业创业指导。实施意见宣读期间,全场安静肃穆,在座大一新生们用心仔细聆听。

    紧接着,张莺迁副院长肯定了本科生导师制利大于弊的鲜明特点,他郑重宣读了商学院2015本科导师指导名单。37个导师,对应35间宿舍。每念到一个导师、宿舍号,学生们便一阵欢呼,反应热烈。

    最后,现场导师与同学们互相见面交流。一位同学说道:“川师本科生导师制不仅使我校的师资力量运用到最大化,还为我的人生道路上点亮一盏明灯,有了它,我便不会走很多弯路。”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本科生导师制是商学院继往开来的一项重要创新,它完美地诠释了传授的重要性和引导的必然性,使立志、责任、创新、奉献的精神得到闪光传承。它鼓励创新创业,以优秀导师为标杆,亮剑崭新世界,展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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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杰,阿苏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