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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教工二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专题组织生活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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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14日中午,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在成龙校区第三实验楼东406开展了主题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的专题组织生活。此次专题组织生活由支部书记杨琴同志主持,支部17名教师党员参加了学习。

 首先,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介绍了本条例出台背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制定了该条例。接着,大家学习了该条例的十个章节内容。

 接下来,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制定了本条例。大家学习了该条例的十个章节。同志们结合学校、学院和支部三个层级深入讨论剖析了该条例的指导意义。

 随后,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学习,同志们认识到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制定了该条例。各支部委员结合支部的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了三个条例后,大家热烈讨论、认真领会了三个条例的精神。与会党员同志一致认为,通过三个条例学习,对党组织教育党员的初衷、方式和方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对支部如何开展工作有了明确的指导标准。今后将按照条例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自己、充实自己。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作为高校教师,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吴巧玲、艾志芳、陈建涛、黄燕、康莎莎、梁玮佳、李飞、李妮、刘芳、李阳雪、陆畅、卢东、浦小川、任晓寒、苏建丽、田毅、温国峰、张媛媛、周杰(不带照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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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