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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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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川师教〔2017〕9号)精神,按照学生申报、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复议等程序,决定批准计算机科学学院软件工程专业段佳伟主持的《基于iOS的老年助手APP》等407个项目为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其中创新训练类项目352个、创业训练类项目54个、创业实践类项目1个。

学校对批准立项的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予以800-2000元/项资助。同时,学校将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实施效果好、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追加经费支持。

按照学院评审推荐意见及学校复议意见,学校将遴选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为准。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2〕26号)的规定,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督促指导教师切实指导学生严格按照申报时所设计的有关方案,尽快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按照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管理要求,教育部已启用项目管理平台,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将于近期启动。为了进一步对接国家、省级管理平台,我校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添加“大创项目”功能模块,请已获批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于2017年9月1日前登录四川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完善相关数据。下一步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研究成果提交等均实现平台化管理。填报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人:杨迪,电话:028-84480726。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深入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指导,切实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平台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xls  (144.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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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