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校2018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招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进行,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双证MPAcc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学校下发的《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会计硕士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会计硕士(MPAcc)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会计硕士(MPAcc)的复试录取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商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及录取的督查。学院对所有的复试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对不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调换。
商学院成立会计硕士(MPAcc)复试录取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下设笔试小组、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小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小组、外语复试小组。每个小组需对自己测试的结果负责。每个小组成员遴选产生后,会计硕士(MPAcc)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凡有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会计硕士(MPAcc)录取名额与复试分数线
(一)录取名额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我校2018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指标为:全日制42名;非全日制25名。
(二)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总分≥20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42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4分。凡符合该复试分数线我校一志愿统考联考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已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四、会计硕士(MPAcc)复试内容、方式及录取要求
五、会计硕士(MPAcc)面试小组工作原则
1.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应在复试结果上签名;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交学院妥存备查(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一年);
3.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必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学院在复试前约定),可视为无效分。
六、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构成和要求
1.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B(满分200分)、专业综合面试C(满分80分;分为 “专业素质和能力”与“综合素质和能力”两部分面试,各占40分。)、外语复试D(满分20分);
2.外语复试:外语复试参看《2018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外语复试方案》。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12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4.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与“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之和低于48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C人文素养、心理素质;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和《会计学基础》两门。加试形式为笔试,同堂考试,时间共计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1.复试总成绩=A(专业课笔试成绩)+B(专业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学术成果加分)。
2.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加分。学术论文加分标准为:公开刊物论文每篇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10分;学术专著加分: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处认定的国家级出版社每部10分,省级出版社每部5分,其它出版社3分;专利成果每项5分。上述科研成果可以累加分,所有加分不超过20分。上述科研成果是否属于“与本专业相关”,由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认定。
3.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A+B+C+D+E
其中,A为复试笔试成绩,B为综合面试成绩,C为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D为科研成果加分,E为初试成绩。
八、复试结果、录取原则与调剂录取
(一)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商学院MPAcc教育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录取原则
1.会计硕士(MPAcc)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在考生符合学校规定的录取条件下,一志愿全日制考生和一志愿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如遇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亦相同,则专业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调剂录取
2018年我校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接受院内调剂录取。院内调剂录取规则如下:
1、仅接受我校会计硕士(全日制)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2、有调剂意愿的会计硕士(全日制)考生,须在商学院复试报到时向学院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申请表”在商学院报到现场领取填写;
3、院内调剂录取按本复试方案的录取原则,依照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九、特别提醒
1.请复试考生按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要求积极准备参加复试;
2.凡不按规定参加复试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可携带科学计算器;
4.政治理论考试可带下列指定参考资料及其他参考资料: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5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十、复试费用。复试120元/生,加试80元/生。
十一、投诉咨询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84760693;商学院028-84480716。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归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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