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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1次毕业申请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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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自考考生:

    191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办理相关事宜已陆续展开。《预提毕业生表_191》见附件,现列出申请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毕业材料集中收取时间:6月4日(周二)9:30-11:30

地址:川师成龙校区办公楼236办公室

毕业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见附件)

填写要求:要求学生本人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将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按要求粘贴,须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②办理本科毕业证的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专本科学历信息不一致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根据川教考院【2017】183号文件要求,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精神,考生在提交毕业申请时,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每生。毕业材料提交和费用的缴纳规定:商学院直属学生自行提交,校外合作单位学生由合作单位老师统一提交,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docx  (24.23k)[下载]
附件2:附件一:预提毕业生表_191.xls  (491.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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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