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下午13:00点,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在成龙校区行政楼234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此次基层党组织活动由教工三支部书记张全成老师组织,商学院教工三支部全体教师党员参加。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2016年10月27日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自2016年11月2日全文发布实行的。《准则》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起到重要作用。
作为高校教师党员,在当前新形势下,更应发挥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学为人师,身为人范,严格要求自己,严谨教学,认真完成学校、学院的各项任务,努力搞好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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